财务科

财务科


‍‍酒泉市中医院财务科是医院重要的经济核算管理部门,负责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办公室、挂号收费室、住院结算处。现有工作人员20人,其中财务科主任1人,财务会计5人,出纳2人,门诊挂号收费室9人,住院结算处3人。现有会计师2人,助理会计师6人,技师2人,高级工1人。‍

一、科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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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文 主任 联系电话:0937—2669096

二、财务科科室工职责

一、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全院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财务活动在主管院长领导的下,由财务科集中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财务部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二、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地编制年度的财务计划(预算);熟练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月报、季报和年度报表(决算),为领导提供准确的数据和财务信息。

四、依法组织收入。加强历年的欠费催收工作,及时回收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严格执行财务开支审核制度。一切财务开支,均应按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方能列支。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绝支付。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院外采购等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因公借款,必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借款,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六、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七、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账。

八、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材料、低耗品等医院财产进行检查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当日收入的现金次日送交银行。每月核对银行存款,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坐支现金。

十、认真执行物价政策,做好物价管理,经常对各科室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十一、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财务档案交医院档案部门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