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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酒泉市中医院关于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服务秩序的公告
酒泉市中医院关于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服务秩序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酒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即日起逐步恢复诊疗秩序。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日常诊疗工作,确保患者就诊和住院安全,特公告如下:
一、对所有就诊和进入医院的人员实施测体温、核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询问三史(流行病学史、旅居史、聚集史),体温、两码、三史无异常、且无14天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患者,无需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如有14天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患者,需要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住院患者在办理入院手续时,患者及其陪护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急诊患者除外)。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将竭尽为您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如以上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酒泉市中医院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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