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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

保命钱不容侵占

作者:祝恒尚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0日 点击数:
摘要: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河南省濮阳市范县龙王庄镇中心卫生院名誉院长赵相泽及副院长赵龙套取国家医保基金案。2014年1月至2019年8月,赵相泽伙同其子赵龙利用经营管理卫生院工作的职务之便,安排他人伪造病人病历、开具虚假购药发票,套取国家医保基金1800余万元。最终,赵龙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赵相泽被免去卫生院名誉院长职务;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用好管好医保基金,既关系到每个参保人的利益,也关乎社会稳定。由于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违法使用、欺诈套取等侵占医保基金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党员干部以伪造患者病历、虚开购药发票等形式,套取医保基金;有的通过给患者过度用药、过度治疗、采购高溢价药品等方式,获得灰色收入;还有的与参保单位、参保人等利益相关方勾结串通,共同骗取医保基金……凡此种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挤占公共医疗资源、影响医保基金安全,必须坚决惩治。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容侵占。惩治侵占医保基金问题,需要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共同发力,重点是打击医院虚构医疗服务、虚构病例等行为。特别是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和涉医单位的党组织,要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系统内党员干部职工及医保从业人员的教育监管,引导其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并对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加快建立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医保基金收、管、用各环节阳光高效运行。

  纪检监察机关应立足职能职责,压紧压实相关部门医保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管好用好医保基金,监督医保监管人员廉洁、高效履职,合力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动构建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督体制;创新运用大数据技术、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形式,对发现参与欺诈骗保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并推动问题整改,堵塞制度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切实以强有力监督守护好百姓“保命钱”。(祝恒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