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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暂停酒泉市医保业务办理的公告

作者:医保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1日 点击数:
摘要:

关于暂停酒泉市医保业务办理的公告

全市广大参保群众,各参保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将在我市上线运行。在新旧医保信息系统切换期间,将暂停办理医保相关业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系统切换时间

2021年8月15日零时起至9月1日。

二、停机期间医保业务办理

(一)住院治疗

1、本地住院。参保人在系统切换期间须住院治疗的,由个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再行结算。

2、异地住院。参保人个人全额自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持相关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二)普通门诊治疗

系统切换期间,参保人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相关费用由个人全额自付。

(三)门诊慢特病

经鉴定符合条件并已进行门诊慢特病备案的参保人,尽可能在系统切换前或新系统上线后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在系统切换期间必须就医购药的,先由个人全额自付,待新系统上线后凭有效发票按相关政策规定手工报销。

请广大参保人合理安排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申办时间,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酒泉市医疗保障局 0937-2829839

肃州区医疗保障局 0937-2650156

金塔县医疗保障局 0937-4425793

玉门市医疗保障局 0937-3212345

瓜州县医疗保障局 0937-5528248

敦煌市医疗保障局 0937-5955808

肃北县医疗保障局 0937-8123736

阿克塞县医疗保障局 0937-8321121

文/医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