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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酒泉市中医院 关于开展院内专业技术人员带教工作 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 点击数:
摘要:

 

酒泉市中医院

关于开展院内专业技术人员带教工作

的通知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培养新一代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使我院的名老专家后继有人,经医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带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2021年起开展首批院内专业技术人员带教工作,周期为2年,在全院遴选带教老师,为每位带教老师遴选2-3名学生,培养一批临床骨干和实用型人才。符合带教老师和学生条件的科室都可开展工作。
     二、带教老师和学生遴选条件
    (一)带教老师条件  带教老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一定的经验,得到同行公认,在院内享有较高声誉;
     4.医德高尚,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工作,完成教学任务;
     5.日门诊量在50人次以上的人员优先遴选;
     6.省、市级名中医直接确认遴选。
    (二)学生条件  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医(药、护、技)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临床工作;
     2.热爱本专业,医德医风良好。

三、带教老师和学生遴选程序

(一)带教老师和学生经本人申请、医院办公室和科教科审核后,由医院科研与教学管理委员会进行评议审定,审批结果报科教科备案。

(二)每名带教老师选配2-3名学生。带教老师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应高于学生,带教老师与学生从事专业对口。
     (三)符合条件的带教老师申请,需填写《酒泉市中医院带教工作带教老师审批表》(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需征得带教老师同意,填写《酒泉市中医院带教工作学生审批表》(见附件2)。

(四)自学生进岗开始2年内退休的人员不在带教老师遴选范围内。

四、教学方式、内容、要求和目标

(一)教学方式、内容  带教工作教学采取跟师临床、操作、授课等方式进行,全面、系统地继承带教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

(二)教学要求  带教工作教学时间为连续2年,即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带教老师和学生签订《酒泉市中医院带教工作教学协议书》(见附件3),并制定教学计划。学生自进岗学习之日起,每周跟带教老师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2天;按照《酒泉市中医院带教工作带教日志》(附件4)、《酒泉市中医院带教工作月记》(附件5)的要求,做好每次跟师随诊或实际操作的记录,及时整理和总结跟师学习的心得体会,认真写好月记。

(三)教学目标:
     1.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专业知识进一步加强。掌握带教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达到带教老师的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临床疗效突出;

2.结合带教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医疗、护理、医技专业学生结业时应提交由本人独立完成的、能反映带教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医案100份;药学专业学生结业时应提交反映带教老师加工、炮制、制剂工艺、鉴别经验等方面的特色技艺材料;

3.学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整理或总结带教老师经验和专长的论文1篇以上;

4.结业时,学生需提交结业论文,以备考核。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其内容既要体现带教教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学术思想,又要有学生自己的创新观点,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
    
五、管理考核

(一)科教科负责带教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带教老师和学生在同一科室的,由所在科室负责带教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若带教老师和学生不在同一科室的,由双方协商,明确教学管理责任科室,报科教科批准备案。

(三)学生在学习期间,应保持学习的连续性。对确有特殊原因,中断时间在6个月内的,经科教科同意,报医院科研与教学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继续学习,并补足其缺少的教学、实践时间;中断时间超过6个月的,协议自行终止,停止学习。

(四)因带教老师原因不能继续学习情况的处理:
     1.学生进岗学习时间超过1年半并学有成效者,经科教科同意,报医院科研与教学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自行整理、学习和研究带教老师的学术经验,继续完成学习任务;
     2.学生进岗学习时间超过半年者,经科教科同意,报医院科研与教学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转跟其他相应专业的带教老师学习,并重新签订继承教学协议,学习时间须延长半年。

(五)带教工作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阶段考核、年度考核、结业考核及教学验收。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予以淘汰。
     1.平时考核由带教老师和带教科室负责。主要考核学生平时学习情况、跟师临床和独立临床时间。学生应认真做好跟师学习笔记,平均每月要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临床体会或带教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整理,交带教老师批阅。带教老师和带教科室按照《酒泉市中医院带教工作平时考核表》(附件6)的内容和要求,做好平时考核。考核结果由带教老师和带教科室填写并存档;
     2.阶段考核由科教科负责,每半年一次。考核时必须以原始材料为依据,按照《酒泉市中医院带教工作阶段考核表》(附件7)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逐项检查和考核。阶段考核结果,由科教科填写并存档;

3.年度考核由医院科研与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考核时必须以原始材料为依据,按照统一印制的《酒泉市中医院带教工作年度考核表》(附件8)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逐项检查和考核; 

4.结业考核由带教科室申请,科教科会同医院科研与教学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学生学习期满后,根据酒泉市中医院带教工作结业考核规定的考核指标、考核方法和考核程序对带教工作进行结业考核;

5.教学验收由医院科研与教学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主要采取临床应诊、病案分析、操作演示、现场咨询、论文答辩等方式,定量定性,综合考评。学生经结业考核及教学验收合格者,由医院科研与教学管理委员会颁发合格证书,给带教老师颁发荣誉证书。
    六、待遇和奖励
    带教老师和学生在带教学习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均由各自所在科室发给。教学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带教老师和学生享受一定数额的教学津贴,带教老师每人1000元,学生每人500元。
    七、经费安排

医院科研教学经费的部分可用于带教工作中带教老师及学生教学津贴补助。

 八、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要提高认识,积极组织、指导和协调科室内带教工作,严把报名、审核、审批关。
    (二)科教科要妥善保存带教老师和学生审批表、教学协议书及其他教学资料,要按照教学协议,认真开展教学工作,切实加强教学管理考核,确保培养质量。

九、其他要求   

医院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按照省卫健委文件执行。 

附件:

1.酒泉市中医院带教工作带教老师审批表.doc

2.酒泉市中医院带教工作学生审批表.doc

3.酒泉市中医院带教工作教学协议书.doc                 

4.酒泉市中医院带教工作带教日志.doc

5.酒泉市中医院带教工作月记.doc

6.酒泉市中医院带教工作平时考核表.doc

7.酒泉市中医院带教工作阶段考核表.doc

8.酒泉市中医院带教工作年度考核表.doc